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用户协议

更新时间: 2023年5月30日

尊敬的平台使用者(以下简称“用户”或“您”):

欢迎阅读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所涉域名为:https://www.chengezhao.com)所提供的电子招标采购活动的各种工具和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一、总则

1、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是集电子采购和电子招投标为一体的多功能、全采购类型服务平台,包括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交易、电子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网上商城,为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招标采购机构提供独立的第三方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服务。

2、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当您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可以主动取消平台提供的服务;您一旦使用平台的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服务协议各项内容。

3、用户注册成功后,平台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账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及其后果承担负法律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均与平台无关。

4、本平台不保证用户从本平台获取的任何内容、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本平台上获取的内容、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的、后续的或特殊的损失,本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用户注册

1、用户账户的所有权归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诚咨询),用户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账号的使用权。

2、用户在注册及使用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3、用户在本平台注册时,您同意:(a)根据本平台刊载的注册资料表格的要求,提供关于贵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b)维持并及时更新资料信息,使其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并对其负责。如因信息不真实而引发问题,则用户自行承担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全部后果。(c)倘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公诚咨询有合理理由怀疑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公诚咨询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注册身份及资料,并拒绝您在目前或将来对“服务”(或其任何部份)以任何形式使用。

4、只有根据要求购买机构或个人数字证书(certificateauthority)(以下简称UKEY),并在本平台成功注册的用户才能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或采购活动。具体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平台门户网站:用户指南→下载中心→CA申请说明手册。

5、用户不应将其账号、密码、UKEY(包括在招标项目中涉及使用UKEY的相关工作人员)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而且须对您在账号、密码、UKEY(包括在招标项目中涉及使用UKEY的相关工作人员)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及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以该账户下所产生的任何活动均视为其本人和本公司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您同意:(a)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账号或密码或UKEY(包括在招标项目中涉及使用UKEY的相关工作人员),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公诚咨询;及(b)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平台。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或因用户未能遵守本款规定导致账号、密码、UKEY(包括在招标项目中涉及使用UKEY的相关工作人员)遭他人非法使用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本平台不向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人/供应商注册须知

6.1投标人/供应商注册信息内容分为基本信息、证照信息、资质信息、业绩证明、联系人信息、银行帐户和其他等七大类,包括必填和选填信息,必填信息为必须完整填写的信息,选填信息您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填写。特别提醒:其中银行帐户必须为基本帐户,投标人交纳本平台上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帐户转帐,如果投标人从非基本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所有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2投标人/供应商时应根据企业(或组织)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资料,不得有编造、伪造、弄虚作假等情形,投标人/供应商应对所填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6.3投标人/供应商应保管好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登录账号和密码、CA证书及密码等,不得随意泄露、转借、丢弃。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及时到公诚咨询进行密码变更和CA证书更换,以免造成信息泄露或影响招投标业务的正常开展,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6.4投标人/供应商注册信息如发生变化时,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更新维护信息。

6.5投标人/供应商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时,须先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信息变更,才能参加相关的招标/采购项目。如两年内未参加过本平台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如需再次参加本平台的招标或采购项目时,须提前确认注册信息的有效性,如发生变化,需及时更新注册信息,并重新进行审核。

三、投标人/供应商注册信息及保密

1、隐私保护: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资料”,除根据本协议“六、授权说明”及因应政府部门(包括司法及行政部门)的监管要求,向其提供用户向平台提供的注册信息和交易记录等“用户资料”中的必要信息外。

2、平台使用规定: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2.1您同意,您提供给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资料

a.无欺诈成份;

b.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或隐私权、名誉权;

c.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d.无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e.无淫秽、或包含任何色情内容;

f.无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g.您承诺不会滥用本平台的服务实施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I)滥发电子邮件或复制使用“服务”时接触到的多余的信息;(II)未经其他人士同意,利用“服务”收集其他人士的电子邮件地址及其他资料;或(III)利用“服务”制作虚假的电子邮件地址,或以其他形式试图在发送人的身份或信息的来源方面误导其他人士。

2.2接受条款

以任何方式进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即表示您已经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达成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款约束。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变更服务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在其网上刊载公告。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您应在登录后仔细阅读修订后的“条款”,并有权选择或停止继续使用“服务”;一旦您继续使用“服务”,则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您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服务协议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2.3用户资料

2.3.1“用户资料”包括用户在注册、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建项、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答疑、澄清、开标、评标、定标、异议、投诉等过程中,以任何网络形式向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传送的任何资料,包括数据、文本、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他材料。用户应对“用户资料”负全部责任,倘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认为“用户资料”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可能使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承担任何法律或道德上的责任,则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可自行全权决定对“用户资料”采取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用户特此保证,用户对提交给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用户资料”拥有全部合法权利。

2.3.2用户保证不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不直接或间接侵害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及公诚咨询任何权利,如用户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向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或公诚咨询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应赔偿由此给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及公诚咨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赔偿金、罚款等)。对此,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账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账号或利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账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有权回收其账号。同时,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2.3.3用户不得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的信息,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2.3.4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无条件给予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等额的赔偿。除此之外,用户还应当赔偿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因应对该等事宜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作业费用、员工工资支出等费用。

四、服务内容

1、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服务的具体内容由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除非本协议另有其它明示规定,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协议之规范。

3、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您同意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中断,您同意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5、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您同意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用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

7、用户理解并同意因其操作不当或使用第三方软件、插件、驱动等影响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正常使用所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8、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所刊载的各类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字、图片、图表)的作品仅供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平台的立场及态度,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对于访问者根据本网站提供的信息所做出的一切行为,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承诺文件,否则本平台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9、费用

9.1用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参与全流程线上项目的投标活动,需向公诚咨询缴纳平台服务费。

9.2用户因进行招标/采购活动/投标或获取相关信息等向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相关硬件、软件、通讯、网络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费用均由您自行承担。

10、终止服务

您同意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得基于其自行之考虑,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长时间未使用,或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协议的文字及精神,终止您的密码、账号或本服务(或服务之任何部分)之使用,并将您在本服务内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您同意依本服务协议任何规定提供之本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您承认并同意,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可立即关闭或删除您的账号及您账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本服务。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中断或终止或您的账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特别声明

您同意并接受由于平台系统故障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常上传,会及时反映给招标人/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平台技术服务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小时之内投标操作异常的证明材料,如投标过程中出现错误或异常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投标人/供应商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非由投标人/供应商的责任导致开标现场解密异常,无法正常打开的;投标人/供应商在线竞价非由投标人/供应商的责任导致出价异常的;评标现场由于网络或其他不可预知的问题出现而无法正常进行电子评标的,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间或延期竞价或延期评标或重新招标或其他处理决定。

六、授权说明

用户同意授予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有权(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用户资料"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用户资料"纳入其他作品内。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承诺,您在招标或采购/投标过程中来往的所有文件将被保密,不对评标委员会以外发布您的信息。

七、无代理关系

您与公诚咨询(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控制者)或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及雇佣等法律关系。

八、不可抗力

对于因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延迟或未能履约的,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他规定

1、本协议的各方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的管辖。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予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未就您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放弃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2、因本协议或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公诚咨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管辖法律。

3、本平台保留根据业务需要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更新的权利,请您在每次登录本平台时,查看当前更新的内容。

十、投诉和处理

1、平台提供在线客服申诉渠道,在我们收到您的申诉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与外理。